厦门自考辅导中心 放倒多个“考官”
厦门市自考辅导中心是一家民办自学考试辅导机构。2002年至2011年间,该辅导机构为了拉生意,向厦门市教育考试院以及广州多家职校的多名工作人员共贿送钱财共计91 .41万元。该辅导机构负责人邱庆华近期二审被厦门市中院认定犯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涉案的厦门博导中心于2006年8月注册成立,是一家民办机构,办学内容为自学考试辅导、非学历培训等,机构地址位于高崎区机场路。司法机关披露,博导中心法定代表人邱庆华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维系与他人不正当利益关系,大肆行贿。其中,厦门市教育考试院自考部副主任陈章鹏,另一名副主任杨兆辉,分别收受了邱庆华的贿款6.6万元、1.8万元;在另外7宗行贿中,邱庆华的行贿对象分别涉及厦门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华工商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多家单位的工作人员。
司法机关统计,邱庆华及其博导中心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为705950元,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为208150元,以上共计91.41万元。
2011年10月26日,邱庆华向思明区检察院投案自首。思明区法院于2012年10月26日一审判决,邱庆华犯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厦门市中院近期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唯定罪不准量刑不当,遂将行贿罪部分改成了单位行贿罪,最终量刑改为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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